温馨提示:
1、这是短期附加险,交付一年保费,提供一年保障 ,连续投保每满5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续保。
2、0-50岁可投保,续保到64岁。
3、家庭妇女、待业人员、离退休人员、下岗人员不得投保本险;未成年人(<18岁)最高买3份;医务人员、残疾人员最高5份。
4、疾病住院等待期为30天;重大疾病住院等待期为90天;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无等待期。保险期内及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费用,给付保险金责任。公司同意续保的,交费宽限期为60天。出险时需三日内通知公司,不可抗力因素除外;出院后十日内申请保险金;
5、“累计寿险风险保额”小于等于5万者,只能买3份;小于等于10万者最多买5份;小于等于30万者最多买10份;小于等于50万者最多买15份;51万以上者最多买20份。(持有本公司一年以上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寿险风险保额可累计计入“本单主附寿险风险保额”)
6、若有不够详尽之处,请与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陈玉明先生联系,电话:62262907;62225747;13311366415
实例解说表:以20-29周岁,购买10份“平安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” ,年交保险费170元为例
保障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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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利益 |
住院补贴 |
每次住院第四天开始每天给付日额保现金100元(每份每天10元);因意外伤害或被诊断为重大疾病住院从第一天开始给付。
在每一保单年度内,“住院日额保险金”给付天数最多可达 180 天,“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”给付天数最多可达 90 天。 |
《平安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》每份年交保险费表:(每份每天给付保险金10元)
单位:人民币元
投保年龄 |
保险费 |
0-2 |
54 |
3-4 |
39 |
5-9 |
20 |
10-19 |
10 |
20-29 |
17 |
30-39 |
26 |
40-49 |
38 |
50-54 |
53 |
55-59 |
68 |
60-64 |
1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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